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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发展期待理性回归 企业应为安全保障主体
发布时间:2011-10-26 来源:中国能源报

业内认为应尽快重启新项目审批,形成良好的市场预期,明确核电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

编者按

福岛事故发生至今已有200多天,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因这次事故重新审视核安全问题。同时,在总结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就是否继续和平利用核能、发展核电,各国基于不同国情做出了不同的决策。那么中国核电界是否对中国核电发展的下一步抱有信心?该如何看待“国四条”后中国核电的方向和定位?就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数位业内专家,以求为中国核电的未来把脉。

福岛核事故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的 “国四条”决定从宣布到执行已过去7个多月,其中在运在建核电站的安全大检查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报告的制定。此外,核安全规划的编制、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调整完善均没有完成,新项目审批也无确定时间。

“现在行业最关心的就是在应对福岛核事故的国务院‘国四条’之后,中国核电的下一步怎么办?特别是何时重启新项目的审批工作。”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指出了中国核电行业最想知道答案的悬念。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眼下要基于中国的现实,明确核电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实现核电在中国的理性回归。

产业发展或会付代价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3·11”福岛核事故前,我国原计划今年要审批9个项目,其中到3月1日已经有5个项目拿到小路条,其余4个项目原本准备下半年审批。

“这9个项目几乎都是提前三年就开始了先期费用的投入,此外三个内陆项目(彭泽、咸宁及桃花江项目)也有大量的投入。这些项目的前期投入加起来可能约有170亿-180亿左右。”上述业内专家告诉记者, “要是就此停的时间过长或者停下来,这些前期投资的损失就太大了。”

该专家还从发电效益的角度分析说,按照2010年年底我国大陆近1000万千瓦装机的发电量(约700亿度)及上网电价(平均0.4元)计算,核电的发电销售收入为280亿元。今年本来要审批的9个项目如果拖到明年或者后年,将近1000万的装机就会晚发电一年,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此外,由于核电项目放缓节奏,整个核电产业链也受到了影响,特别是目前处于供应链上的企业。

“企业既投了资又进行了技术改造和升级,还要给银行还贷,但项目的停止导致资金链的紧张甚至断裂。”上述专家表示。

据了解,中国核能行业今年9月在浙江嘉兴召开了核能行业中小企业座谈会,大量的中小企业一致反馈上述专家指出的问题是“3·11”福岛核事故后企业经营遇到的主要困难,他们希望国家政策能早日明朗。

“政策的不明朗还对整个核电行业的产业预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打击。”一位业内分析人士向记者透露,同时他指出,核电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一个百年工程,是一个长期预期的不容许有大起伏的产业。核电的供应链、技术能力的养成、专有设备、重要装备、固定资产的形成都需要长期投资的过程。“因为目前的预期有所波动,使得有些项目的贷款随之出现问题。”

“目前整个核电行业都期望,在经历了福岛“3·11”事故的强烈冲击后,中国核电近期能否尽快以高温气冷堆为突破口,有一个理性的回归。”上述专家指出。

经验反馈应走上理性轨道

福岛事故发生后,很多人疑问中国的核电站会不会遇到这样的地震和海啸?能不能抵御自然灾害的破坏?会不会不会发生类似福岛的事故?而这也正是提给中国核电是否继续发展最直接的问题。

据了解,福岛事故的经验反馈已持续了一段时间,目前世界核能界的各个权威论坛的意见和建议显示,该事故本身是自然灾害叠加所直接引起的,超出了人类的认知能力。而事故发生后,日本政府和电力企业的决策管理不到位、不及时以及暴露出来的监管问题,也是导致事故发生和不可控的因素。

“但是不能将福岛事故做简单的平移,来考察中国核电厂址潜在外部事件的风险及安全性问题。”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从中国的地貌环境来看,海啸的风险公认是偏低的。虽然有人提出菲律宾的马尼拉海沟可能是潜在的活动断层,但是海啸专家测算,这个区域因地震引起的海啸不会超过5米,按照现在大亚湾核电站区位的设防标准看,完全可以设防。”

“要抓住造成福岛核事故的最直接的外部事件因素,看中国是否具备同样的条件因素。而根据相关的测量,能产生十几米浪的海啸,海的深度一般在300米-500米之间,而我国大部分海的近海大陆架平均深度在50米-60米左右,有的地方甚至在30米-40米,相当远的地方也不会达到300多米深。”冯毅介绍,“总之,这些因素包括监管、管理方面的因素都理清了,福岛事故的经验反馈也就纳入了一个正确的轨道。”

其他的业内人士也表示,现在借鉴和吸取福岛经验教训,必须从更加理性的角度去思考,要抓住关键点,不能断然否定中国核电多年来安全发展的事实和付出的努力。“暂缓节奏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但中国核电需要理性地回归到正常的发展状态中。”

企业应为安全保障主体

据了解,目前中国工程院正组织院士、专家在2011年所做的发展战略研究基础上,对福岛事故和“国四条”后我国核电发展规划进行再研究,以求从战略角度建言献策。

此外,业内也呼吁短期内能重启新项目审批、出台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尽快形成良好的市场预期。

另一位业内专家向记者透露,《核安全规划》和《核电安全规划》两个规划的尽早出台,对中国核电发展至关重要。“但两个安全规划都是第一次做,不能搞成花钱铺摊子的过程。这两个规划中均涉及对核安全方面的大量资金投入,一方面政府财政也投了很多钱,另一方面企业也承担很大负担。”

该专家表示,还是要依靠市场机制,通过政府的科研补贴等激励的方式以企业为责任主体来引导企业夯实技术基础和管理基础,才能实现投资的回报价值。

“要发挥市场培植资源的基础作用,在此基础上和适当的环节中,政府做一些规划预期、政策引导、资金激励补偿。或者可以利用现有的财税政策让资金流向到企业,作为企业安全改造的补偿,以提高本质安全、管理安全及保障安全的积极性。”冯毅也表示。?记者 朱学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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