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全国电价重点检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检 [2008]3137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立博平台,立博官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023号)文件精神,结合年初工作统一安排,内蒙古自治区新一轮的脱硫电价专项检查工作于今年五月初全面展开。目前,已对37家享受脱硫电价的发电企业进行了逐一检查,对4家发电企业进行了处理,实施经济制裁500余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发电企业享受脱硫电价但脱硫设施不能全程与主机同步正常运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脱硫设备设计制造的固有缺陷和目前的技术水平使脱硫设施的投运率达不到100%;二是一些发电企业因技术、维护、检修、故障等原因导致脱硫设施不能与主机同步运行;三是个别发电企业在利益驱动下为节约生产成本关停某一时段脱硫设施。经过近五个月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脱硫电价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督促、完善了电网企业全面落实脱硫电价政策;二是要求发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1176号)文件规定,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规范企业自身脱硫设施运行行为;三是维护了发电和供电企业的利益,同时维护了脱硫电价政策的严肃性。(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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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脱硫电价专项检查深入有效
发布时间:20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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