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6月15日电 (刘烨 岳佳综)广东省物价局15日公布了该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该方案采用了体现季节性因素的第二套听证方案,并提高了首档电量标准。居民阶梯电价将从下月1日起试行。 ????广东省物价局于上月16日召开了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该局在认真研究了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后,兼顾各方利益,结合广东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调整后的实施方案结合广东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采纳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采用了体现季节性因素的第二方案,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其中,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这部分电价保持不变,调整后的第一档电量比原方案提高了2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1.7%;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电价不作调整,广东省物价局表示,考虑到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抽湿用电较大,非夏季标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将第一档电量提高3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4%;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的用电量,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调整后的方案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此外,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后再执行阶梯电价,降价后每年可减轻5市的居民电费负担4.76亿元。 ????居民阶梯电价将从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广东省物价局表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用电量的逐步上升,该省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规定,研究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基准电量动态调整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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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首档电量标准分冬夏
发布时间: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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