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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监测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1 来源:环保部网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2]1392号

关于开展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监测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立博平台,立博官网市、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福建省、浙江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华能、国电、神华集团公司,中国大唐、华电、中电投集团:

????2011年以来,我部组织开展了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监测试点工作,为我国汞污染防治提供了基础数据。按照《关于继续开展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28号)的要求,目前该项试点工作已进入总结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环境保护厅(局)和集团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燃煤电厂监测试点工作总结报送我部,同时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请各集团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前组织完成各试点电厂汞自动监测设备的验收工作,请各环境保护厅(局)配合做好验收比对监测工作。

????三、2012年12月上旬我部将组织调研组赴各试点电厂调研试点工作情况,请各环境保护厅(局)和集团公司给予支持配合。

????四、我部拟于2012年12月下旬组织召开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监测试点工作总结会,届时请各环境保护厅(局)和集团公司介绍试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设备验收情况。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佟彦超

????电话:(010)66556822

????传真:(010)66556825

????电子邮箱:wuranyuan@mep.gov.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29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