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 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7〕14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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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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