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6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 6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增加1起。 6月份,全国未发生较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简况 (一)“6·12”国家能源集团国电贵州电力有限公司安顺发电有限公司坍塌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6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贵州电力有限公司安顺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2人死亡。安顺发电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河南华泰建设有限公司,在拆除1号炉冷灰斗内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炉膛内临时搭建的运输通道坍塌,通道上4名专业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坠落至炉底关断门上方,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白江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电贵州电力有限公司,李巧玲 专业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河南华泰建设有限公司,侯强 (二)“6·17”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靖西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触电一般身伤亡事故 6月17日,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靖西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靖西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建设的35千伏吕平~龙邦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单位河南恒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架设新建006号杆~014号杆之间线路,交叉跨越10千伏龙靖线施工前,1名施工人员未经停电、验电登上交叉跨越运行中的10千伏龙靖线挂接地线时,触电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靖西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黄祥伟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陶先文 施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河南恒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朱雪峰 (三)“6·18”国家能源集团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容器爆炸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6月18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哈尔滨龙阳电力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检修2号炉2号磨煤机时,检修作业人员更换磨辊轴承室密封胶圈后,在监护人员未在现场的情况下,采用具有危险性的氧气进行回装充压实验,发生爆炸,润滑油密封胶圈压片炸裂飞出将现场1名专业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头部和右手击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负责人: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徐宏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祝文东 专业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哈尔滨龙阳电力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张彬 (四)“6·23”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夏热电有限公司中毒和窒息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6月23日,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西夏热电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2人死亡。西夏热电公司二期贮煤筒仓空气炮喷嘴改造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单位河北宏山重工有限公司4名作业人员在明知贮煤筒仓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下,未经许可擅自进入5号筒仓内外壁夹层进行安装作业,造成2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张超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褚伟 专业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河北宏山重工有限公司,杨小萍 (五)“6.26”浙能集团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坍塌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6月26日,浙能集团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在3号大灰库清灰过程中,清灰施工劳务分包单位新天一集团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被坍塌的灰堆掩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业主单位及负责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刘为民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孙玮恒 劳务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新天一集团有限公司,葛昌雨 三、电力安全事件简况 (一)“6·24”国家电投集团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海洋核电厂发生机组跳闸事件 6月24日,国家电投集团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海阳核电厂发生机组跳闸事件。6月24日21时14分,海阳核电厂处理1号机组励磁系统通道一故障缺陷过程中,维护人员恢复励磁通道一控制测量通讯板电源输出线时,电源线针脚触碰插座金属外壁,24V电源正极接地,导致通道一、通道二与备用手动通道全部失电,触发励磁系统故障,造成机组非停,损失出力123.8万千瓦。6月25日5时50分,机组恢复并网。 事件发生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吴放 事件发生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严嘉鹏 四、监管要求 6月份全国电力人身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环比、同比均小幅增加,5起事故有4起是发生在燃煤发电厂检修维护或技术改造作业期间,暴露出业主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施工单位作业前未开展有效的安全风险辨识,擅自扩大范围、安全措施不确认即开工的顽疾屡禁不止。为有效防范同类事故,针对近期全国电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检修技改和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现场作业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现场工作负责人监督和监理旁站责任落实,严格施工方案现场实施过程管理,强化作业流程全过程安全管控,合理安排大修和技改工序,关心作业人员思想动态,避免夜间、节日等特殊时段和高温潮湿恶劣环境下连续作业。 (二)加强对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治理。检修单位要组织做好对作业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控的工作,特别是脚手架、高空、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要严格落实“三措两案”要求,严格执行报批手续,涉及人身、电网安全的消缺作业,要编制专项方案并提级监护,做好事故预想,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和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维护单位要履行设备巡查维护的职责,发现隐患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按规定及时消除,避免隐患扩大升级为事故;业主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派出治理机制,做好高风险作业方案的审批工作和现场安全的监护工作,确保风险可控、在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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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事故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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